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7-06-28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
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我局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自评方案。按照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市州工商局汇总、现场评价、省局初审形成评价结论等程序,对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行统一森林舞会游戏,促进工商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一)项目立项依据
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工商局“三定”职责设立。2015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25号)明确,保留全省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年中根据全省工商系统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用于工商系统各专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长期绩效目标是对市县工商部门查办的大要案件、突发重大市场森林舞会游戏任务等给予必要支持,统筹省级层面信息化建设,对困难地区工商部门及重特大自然灾害给予适当补助,促进全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促进我省工商事业健康发展。
年度绩效目标是年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市县工商部门实际,对市县工商部门按年初工作计划开展重大突发市场森林舞会游戏任务、依法查办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大要案件给予必要支持,促进全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促进我省工商事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16000万元,中央财政安排工商行政管理补助1051万元,合计17051万元。实际到位17051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1705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专项补助8541.04万元,包括市场(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标战略、广告业发展等专项工作。二是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专项1750万元,包括岳阳市“放管服”综合改革试点、怀化(省级)广告创意产业园、雷锋精神公益广告基地、韶山红色文化公益广告基地等。三是信息化建设2311万元,包括国家法人单位信息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建设,部分市州局机房升级和12315改造等。四是基层建设方面3860万元,包括扶贫工作重点县市场监管专项、市州新设立工商分局专项支持、新晃靖州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逢十县庆和基层工商部门自然灾害等特殊事项。五是其他如处理体制调整遗留问题等588.96万元。
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分两批转移支付市县15430万元,安排国家法人单位信息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建设16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市州 | 小计 | 其中: | 备注 | |
省财政 | 中央财政 | |||
省工商局(本级) | 1,621.00 | 1,621.00 |
| 法人库和公示系统(一期)建设 |
长沙市工商局 | 2,041.02 | 1,821.02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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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工商局 | 776.73 | 761.73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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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工商局 | 1,010.97 | 630.97 | 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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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商局 | 1,059.83 | 1,023.83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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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工商局 | 1,105.17 | 1,079.17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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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工商局 | 1,933.29 | 1,883.29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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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商局 | 1,009.31 | 977.31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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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工商局 | 728.84 | 666.84 | 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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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工商局 | 639.34 | 539.3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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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商局 | 610.87 | 590.87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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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工商局 | 917.38 | 897.38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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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工商局 | 1,029.37 | 999.37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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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工商局 | 1,812.71 | 1,772.71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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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 自治州工商局 | 755.18 | 735.18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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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051 | 16,000 | 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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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从以下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一是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是工商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的第一年。我们根据体制调整形势变化和省政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新要求,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6〕10号),并按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市场森林舞会游戏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省财政安排的工商系统行政专项适当补助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配方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明确。二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省专项工作任务及考核结果等做好经费分配。对各专项业务工作按全年计划方案对市县进行考核督导,根据考核督导结果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年初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和系统中心工作重点支持;对关乎事业发展的重大建设和基层诉求,主动与省财政衔接,根据财力可能尽可能地予以支持。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年中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市县各专项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一是年初制定各专项工作全省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部署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考核办法,以加强对全省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意见》、《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湖南省2016年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与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2016年全省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2016年全省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方案》、《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商标工作联系点制度》等等。二是全方位跟踪落实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次赴岳阳市对“放、管、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调研、指导;信息中心对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一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两个项目申报立项、投资评审、建设、培训推广等全程落实,省广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查《雷锋精神公益广告基地建设方案》、《韶山红色公益广告基地建设方案》,并及时批复。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年中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对市县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全省带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并向社会通报。如2016年召开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新闻通报会、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会等。年终,利用信息化平台按照总局数据质量标准和规范对市场主体数据质量进行检测,并通报要求清理规范。从全年行政处罚案件中评选优秀典型案例,其中对二等奖以上案例逐个整理点评,印制成册,下发各单位,指导以后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2)资金使用单位:一是将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补助与本级预算专项经费打捆使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14个市州局、149个县市区局(分)局2016年同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8423.52万元(因县级局实行“三合一”或“二合一”改革,该数据包括同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专项经费),与中央和省财政的专项经费打捆,主要用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改造和基层及装备建设等专项工作。二是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专项经费收支。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6〕10号)和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如岳阳市局会同市财政局为“放、管、服”改革试点专门制定了《岳阳市创新创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局配套下发了《邵阳市工商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经费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专项经费财务公开制度》等。绝大部分单位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基本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自评,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目标,评价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3月初,计划财务处收集专项资金下达指标文等,整理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设计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值,设计基础数据表。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自评方案,召开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布置绩效自评工作。
2、绩效自评阶段。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资金使用单位自评。3月初,向市州工商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工商财字〔2017〕2号),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逐级自评,市州局汇总报送本市州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二是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向机关各处室转发省财政厅湘财绩〔2017〕6号文件,并相应提出要求,对2016年各专项工作进行绩效自评。
3、现场评价。3月底收到市州局14份绩效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4月初收到项目实施单位13份绩效自评报告。汇总核查进行综合分析,按专项资金数额排序、兼顾重点项目原则以及“资金使用单位和资金量均不低于30%”标准,确定现场评价项目和单位。4月中旬,由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评价。
4、主管部门评价。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初审汇总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综合现场评价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主要绩效
1、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56.5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9547.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0.83%和 30.21%。全省实有市场主体290.89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48555.45亿元。一是全年发放“一照一码”执照37.57万份,其中“五证合一”后发放8.78万份,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8.18万张。二是制订《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经省政府公布后置审批事项222项。三是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长沙市高新区开展集群注册试点。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冠省名企业网上核准率达83.6%。四是在岳阳市开展“放管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2、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551件,案值6.35亿元,罚没1.27亿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4件、无照经营案件5180件、网络违法案件275件;查办传销案件175起,捣毁传销窝点1500余个,劝返遣送传销人员6471人;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089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件;查办合同案件270件,约谈企业662家。二是加强竞争执法工作。立案查办各类竞争案件930件,案值3625万元;开展公用行业专项整治,责令相关企业退还违规收费1.5亿元。省局查办了新奥燃气强制用户缴纳预付费用案件,责令退还违规收费1.3亿余元;查处了长沙公交公司办理公交IC卡不正当竞争案件,消费者普遍受益。
3、宽进严管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抽查企业1.89万户,2015年全省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达到88.37%、92.81%和88.77%,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注销吊销“僵尸企业”4.8万户。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归集572.9万户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湖南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湖南信用网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1542.73万条次;公示国家级“守重”企业213家,省级1800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27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1.1万条,与省高院合作拦截被执行人4174人,限制被执行人11709次。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线上线下抽检商品4636组,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146件;不断加强12315建设,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0.9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51万元。
4、信息化建设成绩显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一期)顺利通过工商总局验收并上线运行,建成法人库地方工商项目,建设开通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张家界、湘潭和衡阳3市12315指挥中心改造。
5、服务经济建设成果丰硕。一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2016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1.25万户、私营企业12.89万户,总数分别达到225.12万户、52.61万户;新增网络市场主体3.36万户,总数61.7万户。二是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全省新注册商标5.23万件,总数达到25.74万件;新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24件,总数341件;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2件,总数109件;新认定和续认著名商标775件,总数2230件;新认定驰名商标7件,总数391件。三是支持发展广告产业。15家企业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全省广告经营主体达5.2万户,广告经营额242.3亿元;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入园企业495家,园区经营额41.2亿元;怀化广告创意产业园正式开园,韶山红色文化公益广告基地、长沙雷锋精神公益广告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全力助推“三农”发展。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户,总数6.44万户;培训农村经纪人3826人,查处涉农案件163起。五是深入推进非公党团建设。全省依托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非公经济党组织5058个,管理非公企业党员5.1万人;各级非公团工委批准成立团组织3777家,管理团员6.7万人。
(二)评价结论
2016年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自评得分82.93分(见附件),评价等级为良。
1、省工商局按《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专项经费安排,引导、促进全省统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较好开展。2016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放”的力度,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转变“管”的方式,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服”的理念,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省“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良好开局。民调结果显示,2016年度公众对市县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综合评分3.83分(5分制),满意度较高。
2、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执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规范,财务资料保存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及时。各资金使用单位将专项经费打捆使用,为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经费保障;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3、从总体看,省工商局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基本达到了支持全省实行统一森林舞会游戏、促进工商事业发展的预期目标,较好地完成了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职能,该项目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一)市县间体制不畅,县级局合并后监管机制融合尚需时日等,直接影响专项工作的落实效果。
我省在县级层面实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普遍成立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对上县局一个部门对应省市两到三个部门,对内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和业务开展等方面“物理”融合易、“化学”融合难。据现场评价单位反馈情况,下放后县级局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监管上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精力,对工商专项工作力度呈下降趋势。有市州反映,合并后县级局各业务线人员调整大,加之经费有限,对县级局考核的激励措施跟不上等,对县局的业务指导有力不从心之感。
(二)项目实施单位在专项工作经费安排合理性上有待提高。
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各专项业务工作按全年工作方案和考核督导结果,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市县,以实现全省统一森林舞会游戏的目标。去年的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个别项目考核指标标准不高,安排面面俱到,造成资金分散甚至平均主义,对工作促进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项目安排偏重于市州局,工作落实主要靠县市局,经费投向与实际需要有些脱节。有市州反映,项目实施单位采用因素法分配,对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考虑不足,“扶强不扶弱”,没有起到缩小地区差别的作用。
(三)地方财政对工商和市场监管专项的保障力度有待加强。
从基层反馈的情况看,各地落实“将省级下划的财政基数全部用于工商部门”规定不尽相同,不少地方调剂统筹下划基数,专项经费预算不足,甚至不安排靠出台非税收入返还政策来解决。从市县上报情况看,去年市县局向同级财政申领省财政专项经费时,有的核拨不及时甚至跨年安排,有的则直接部分调剂或统筹,不拨给工商部门使用。
(四)市县局在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率和合规性上有待加强。
从现场评价情况看,岳阳市“放管服”综合改革试点结转989.8万元,韶山红色文化公益广告基地和市场监管结转246.9万元,雷锋精神公益广告基地和怀化(省级)广告创意产业园也有结转,造成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不高。实行“三合一”或“二合一”的单位经费打捆使用时,有的将专项经费用于非工商专项工作。有的单位“看米下锅”,将专项经费弥补基本支出缺口。有的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将专项补助经费在“基本支出”里进行账务处理,部门决算时不按规定使用功能科目。
五、建议
(一)提请研究市场监管体制理顺问题。
我省县级层面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改革以来,基层反映的县级局一个部门向上对应三个部门,信息化系统、执法程序及文书、制服等各自为阵,按乡镇新设立的市场监管所基本上租房办公、没有配备执法车辆等问题影响工作开展。理顺现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体制在当前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以建立统一权威的市场监管体制为目标,报请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研究和健全目前各地在市场和质量监管机构设置方面的问题。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就此未出台政策前,在省级层面由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反映的问题,促进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职,促进事业发展。
(二)规范专项经费内部管理流程。
利用此次绩效自评成果,对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项目实施单位和财务部门的职责、具体流程等进一步细化,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形成内部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学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并严格落实,在制定考核办法时要利用上年绩效自评成果提高科学性,拟定经费安排方案时提高合理性,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的引导促进作用。
(三)督导经费保障有关规定落实情况。
收支两条线是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垂直管理期间我省工商系统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行政逐年规范。体制调整时省委省政府明确经费保障水平不降低原则,确保队伍稳定和新旧体制平稳过渡。我们建议,省、市(州)、县(市)三级主管部门督导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保障其正常履职需要;检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杜绝收支挂钩。同时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核拨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县落实《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
(四)检查和培训相结合,提高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能力。
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初,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专项工作考核办法时,有专款专用内容。年中,对市县督导考核时,要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市县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年度终了,省局可组织市州对专项经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强化对财务队伍的业务培训。针对市县局财务队伍调整大、新进人员业务不熟悉的情况,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以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工商总局行业会计报表编制等作为重点内容,可将有关检查情况在培训时通报,安排交流互动,以提高财务队伍履职能力。
附件 1.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评分表
2.工商系统行政管理专项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