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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7-06-28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工商局)是主管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直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9号)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商注册登记、商标战略、打击传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广告管理、经纪人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等16项职能,还承担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省工商局2016年有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省工商局机关、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省企业信息管理局。人员编制(至2016年底)229名,实有人员221人(在职215人、离休6人)。另有遗属人员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部门批复预算,我局2016年省级收支预算808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92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安排基本支出5165.2万元(人员经费3181.5万元、公用经费1979.7万元),项目支出29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1129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2.12万元,其他收入303.14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1236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12万元(人员经费3921.5万元、公用经费1786.62万元),项目支出6657.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23.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33.97万元)。本年支大于收1070.21万元,主要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培训中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三)2016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6年基本支出5708.12万元,较上年增加343.55万元,增长6.4%

人员经费39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较上年增长11.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异地调动干部住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178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较上年下降3.49%。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分级管理第一年,对市县由直接管理调整为业务指导,致使相关公务支出下降。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专项支出和运行维护支出。业务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市场(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商注册登记、商标战略、打击传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广告管理、经纪人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等全省工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以及机关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2016年项目支出6657.35万元,较上年增长44.49%。主要原因是国家法人单位信息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建设,使得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55.54%,较上年减少48.48%。具体见下表。 

项目

2015年决算

2016年预算

2016年决算

完成预算%

比上年决算增减%

合计

520.22

482.5

268

55.54%

-48.48%

1、因公出国经费

9.1

30

12.44

41.47%

36.70%

2公车运行维护费

380.7

256.5

199.84

77.91%

-47.51%

3、公务接待费

130.42

196

55.72

28.43%

-57.28%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较上年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标准;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维修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根据湘财绩〔20176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及效益等方面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自评得分83.34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229名,在职人员215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93.89%。“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482.5万元,上年预算数759.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36.45%,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6年末结转指标1576.27万元,预算完成率88.31%2016年初预算9707.2万元(含系统专项安排省局机关用于国家法人单位信息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建设1621万元),年中追加1284.92万元,预算控制率13.23%。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6年我局实际支出公用经费1786.6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979.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0.25%;“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68万元,预算安排482.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5.54%;以上指标控制较好。政府采购预算数142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70.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94.03%,主要是年中追加国家法人单位信息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建设。

2016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预算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对现有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支出、劳务服务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过路过桥、用油、日常小修、大修)等管理制度,从控制目标、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审批权限及相关表单等进行规范,编印成《机关内部控制手册》,人手一册。二是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对照机关内控手册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按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37在湖南红盾信息网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96日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四是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审计,进一步摸清了家底

(四)履职效益指标

2016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统揽,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努力提升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创业创新成效显著。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合并。在全面推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基础上,去年920日起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21日起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全省共发放“一照一码”执照37.57万份,其中“五证合一”后发放8.78万份,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8.18万张。二是持续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制度改革,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长沙市出台《长沙市高新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在长沙市高新区开展集群注册。实现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冠省名企业网上核准比例达83.6%三是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执行国务院公布的39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34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制定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市场活力的持续释放一是激发了投资活力。改革促使市场准入门槛明显降低,大大激发了市场投资活力。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56.52万户,新增注册资本9547.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0.83%30.21%。全省实有市场主体290.89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48555.45亿元。二是促进了创业就业。改革促使全省企业快速增长,特别是小微企业注册量显著增多,有力地带动了创业就业。新登记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从业人员270.85万人,成为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全省个私从业人员总数达到823.46万人。三是优化了产业结构。私营企业和现代企业成为商事制度改革后投资的绝对主力,在新增企业中,私营企业占比94.92%,公司制企业占比90.74%;现代农业、“互联网+”、文化娱乐等新兴行业增幅超过一倍,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四是提升了行政效能。业登记由法定的15日普遍缩短到35个工作日,其中名称登记、备案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均实现了当场受理、当场登记。特别是“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先后实行,将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进行合并办理,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方面的效应更为明显,成为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一大亮点。

2、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宽进严管格局初步形成。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不断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促进了全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2015年全省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达到88.37%92.81%88.77%,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注销吊销“僵尸企业”4.8万户。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完成法人库地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工程建设方案;建设开通全省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全程电子化和省直相关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加强违法信息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27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1.1万条,与省高院合作拦截被执行人4174人,限制被执行人11709次。三是加强市场专项整治。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传销、整治公用企业、打击假冒伪劣、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商标侵权、红盾网剑行动、查处无照经营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551件,案值6.35亿元,罚没1.27亿元。查办新奥燃气强制用户缴纳预付费用案件,责令企业退还群众违规收费1.3亿余元;查处郴州市天和宝微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平台从事网络传销的案件,涉案金额1.1亿元,罚款150万元。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对照新《消法》要求,组织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线上线下抽检商品4636组,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146件;不断加强12315建设,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0.9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51万元。

3着力优化服务举措,服务经济建设成果丰硕。坚持从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出发,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和水平。一是开展“放、管、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岳阳市开展“放、管、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出台三个方面的配套文件,设立创业创新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杠杆资金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立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名录库,运用“大数据”对入库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加强创业创新融资服务,设立贷款担保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通过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有效调动了试点市的创业创新激情。二是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全省新注册商标5.23万件,总数达到25.74万件;新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24件,总数341件;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2件,总数109件;新认定和续认著名商标775件,总数2230件;新认定驰名商标7件,总数391件。三是积极培育网络市场。争取国家总局将我省确定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省”,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全省网络市场主体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网络经营主体总数达到61.7万户,占到了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四是支持发展广告产业。确定200家广告企业进行重点扶持,15家企业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全省广告经营主体达5.2万户,广告经营额242.3亿元;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入园企业495家,园区经营额41.2亿元;怀化广告创意产业园正式开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我局自评得分,我们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近几年我局面临商事制度改革、省以下工商体制调整等叠加,改革任务繁重,2016年又是分级管理的第一年。一些新增改革任务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因项目审批流程较长,当年追加的项目结算时间滞后,造成跨年结转。2016年预算完成率88.31%,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降低。2016年政府采购率194.03%,尽管是政策性因素影响,但有待进一步下降。三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精确性有待加强。2016年“三公”经费控制率仅为55.54%,造成指标闲置,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和下步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要根据部门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前研究预算编制工作,在申报新增项目时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按政策和程序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尽量减少年中追加。要按照“勤俭节约、保障运转”原则和政策规定编细公用经费预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二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要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提高预算执行的硬约束,减少指标跨年结转。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过程环节管理,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跟踪,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017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