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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6-04-15

湘工商党字〔2016〕6号

 

 

根据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省局机关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等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名义违规操办升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毒、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省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强国跃同志牵头负责,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计财处、工会、后勤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具体由省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落实对省局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

4月10日前,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纪委。4月15日前后,省局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下旬至6月)

4月下旬,省局召开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座谈。各处室、二级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上报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处理。各处室、二级单位于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治措施报至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

(三)迎接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将对各处室、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将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对省局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时间上网看无关视频、玩游戏、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四)整改总结(2016年12月)

省局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要对照清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至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636房)。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于12月5日前将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至省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支部(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发现问题线索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充分利用省局工作交流平台如QQ群、微信群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总结、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强化责任落实。省局机关各支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职责范围内的“四风”“陋习”突出问题,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016年4月13日